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0/12/2020 1099/2020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假釋

      摘要

      是否符合假釋要件,在一般預防方面,應考慮被判刑者的行為對社會所造成的惡害是否已經得以適當程度予以消除,釋放被判刑者是否會動搖公眾對法律制度的信心,這是從整個社會的角度對假釋提出的一個前提要求,即使被判刑者符合假釋的特別預防方面的要求,但若不能符合假釋的一般預防之要求,亦不能給予假釋。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周艷平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0/12/2020 401/2020 司法上訴(中級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的行政訴訟案件)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0/12/2020 1191/2019 司法上訴(中級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的行政訴訟案件)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0/12/2020 351/2020 司法上訴(中級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的行政訴訟案件)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0/12/2020 1002/2020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澳門以外締結的婚姻、轉錄、登錄、再次結婚、離婚

      摘要

      - 倘當事人在外地締結了婚姻,應透過轉錄(transcrição)登記有關婚姻,而非透過再次結婚,以登錄(inscrição)的方式登記新的婚姻。
      - 法律針對結婚和離婚在人身身份、婚姻財產制度、繼承資格等方面均作出了不同程度的規範,因此結婚的地點和時間,以及離婚的日期在法律層面上均是相當重要的,不能隨意更改。
      - 法律不容許透過再次結婚,以登錄的方式紀錄婚姻登記這種錯誤的做法,亦不容許其後以離婚的方式變更相關的錯誤婚姻登記。
      - 正確的做法應是透過法定程序,申請註銷在澳門作出的錯誤婚姻登錄登記,以轉錄方式登記在香港締結的婚姻,然後再以附註的方式登記該婚姻的解銷。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李宏信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