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簡德道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表決 : 多數票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唐曉峰法官
主題
廣告准照續期
被視為已確定的行政行為
摘要
上訴人自2002年起獲發廣告准照,其後每年申請准照續期及支付相關行政費用。
由2002年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上訴人每年均能獲悉其准照的有效期只有一年,而准照的有效期清楚載於每年民政總署所發出的收據上。
針對該部門所作出的行政行為,即是每年批准准照續期的行為,上訴人從來沒有提出任何爭議,這些行為在法律秩序中被視為已確定或已解決的情況。
基於每次准照續期的有效期只有一年,當最後一次,即2015年12月31日准照期限屆滿,有關准照必然因完成期間而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