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主題
假釋
摘要
根據判刑卷宗的已證事實,上訴人以遊客身份來澳從事販毒活動,並以皇朝區一住宅單位之房間作為其收藏毒品的基地,警方將上訴人截獲時在其身上及所入住的住宅單位房間內搜出數十包經分裝明細的毒品,有關毒品包括“氯胺酮”、“甲基苯丙胺”及“大麻”,種類繁多,其販毒活動顯然已對本地區的治安帶來一定的挑戰。
另外,上訴人是為了牟取不法利益而從事販毒活動。販毒罪屬本澳常見的犯罪類型,情節嚴重,以及有關罪行對社會安寧及法律秩序造成十分嚴重的負面影響,吸毒及販毒行為在本澳正呈年輕化趨勢,由此產生的社會問題亦十分嚴重。此外,近年來非本澳人士在澳從事販毒活動屢見不鮮,因此一般預防的要求亦須相對提高。
主題
量刑及緩刑
摘要
在重新分析本案的情況,尤其是聲明異議人多次以非法方式進入澳門,而多次被判刑,上訴人在前數次犯罪時已獲得緩刑的機會,但仍未引以為誡,並在緩刑期間再次觸犯非法再入境罪。可見,聲明異議人守法意識薄弱,犯罪故意程度甚高,原審法院對聲明異議人判處七個月實際徒刑的決定是正確的,沒有需要修改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