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主題
- 審理新問題的障礙
- 量刑
- 法院的自由決定空間
- 單純自認犯罪事實
摘要
1. 上訴人僅在上訴狀中提出了上訴人進行販毒的活動僅僅因欲盡快還清欠債以保護家人免受債權人騷擾的事實並沒有得到原審法院的審理,屬於新的問題,妨礙了上訴法院的審理。
2. 當僅憑單純自認事實這個情節本身不容許大大降低認定上訴人行為的不法性、罪過或者處罰的必要性,僅應當並可以在根據《刑法典》第65條的規定進行刑罰量刑時才予以考慮,但不導致刑罰的特別減輕。
3. 法律賦予法院在法定的刑幅之內選擇一合適的刑罰的自由,上級法院只有在刑罰明顯違反罪刑不適應或者不合適的情況下才有介入的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