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周艷平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周艷平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唐曉峰法官
假釋要件
上訴人所作事實情節顯示,2020年5月至9月間,上訴人多次出售俗稱“開心粉”的毒品。上訴人在內地取得“開心粉”,帶來澳門並全部用於出售。
上訴人服刑期間在個人外在行為表現方面,作出了積極的努力,然而,在內心反省方面卻顯不足。上訴人雖然在案發之後配合調查、坦白認罪、表示後悔及接受懲罰,然而,對所作事實的反省較為表面,且其也沒有屬重大立功之表現得突顯其內心悔悟之深刻。
販毒行為屬嚴重犯罪,行為本身惡性極高,對社會安寧及法律秩序均構成嚴重影響。考慮到本特區毒品犯罪的案發程度及行為人年輕化程度,毒品犯罪對社會所造成的不良影響,提前釋放上訴人,不利於維護澳門的法律秩序和社會安寧,會動搖公眾對法律制度的信心,影響法律誡命在公眾心目中的執行力及威懾力。
專利的註冊申請、形式審查、實體審查
- 根據《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82條之規定,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對發明專利的註冊申請只作形式上之審查,實體審查依照同一法律制度第85條之規定,由指定第三方實體,即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
- 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的實體審查意見對被訴實體具約束力。
- 事實事宜的爭執
- 自由心證
- 經驗法則
- 債務清償
原審法官主要依據卷宗的書證及證人的證言來對爭議事實作出判斷。然而,該等證據並不屬於具有約束力的法定證據,即對於認定受爭議的事實並不具有完全證明力。
既然這些證據方法不具有約束法官必須採信的效力,那麼法官便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典》第558條規定,對證據進行自由評價,包括自由評價文件內容及證人證言的可信性。
結合案中所有證據,本院認為原審法官對調查基礎內容事實所作的回答符合一般經驗法則和常理,並未發現不妥之處。
異議人按照指示,將款項存入特定戶口或直接交到特定人手中,這足以認定其已履行了相關給付義務。因此,異議人欠請求執行人的部分貸款已經獲得清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