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簡德道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馮文莊法官
主題
假釋
摘要
上訴人被判刑的兩案所觸犯的不法販賣麻醉藥品及精神科藥物罪、不當持有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器具罪、不法取得或持有毒品作吸食罪、不當持有禁用武器罪、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及為賭博的高利貸罪,其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以及有關罪行對社會安寧及法律秩序造成十分嚴重的負面影響。因此,對上訴人的提前釋放將損害公眾對被觸犯的法律條文的效力所持有的期望。此外,近年來非本澳人士在澳從事販毒活動屢見不鮮,因此一般預防的要求亦須相對提高。
在服刑期間,上訴人曾違反監獄紀律的紀錄。上訴人近年的表現雖然有所改善,獄方對其行為的總評價為“良”,結合上訴人所犯的多項嚴重罪行的背景,僅憑上訴人近年在服刑期間的表現並不足以使法院就上訴人提前獲釋後能否誠實生活不再犯罪作出有利的判斷,法院仍需更多時間觀察上訴人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