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簡德道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主題
審查證據方面的明顯錯誤/理由說明
摘要
根據在審判聽證中宣讀的嫌犯在檢察院所作之聲明,嫌犯聲稱有關的香港居民身份證及蓋有入境印章之旅客離澳申報表是一名在某娛樂場認識的不知名男子協助偽造的,費用為港幣500圓,而嫌犯向其提交一張嫌犯本人的近照。
上述嫌犯的聲明已經在庭審上依法宣讀,而當中其本人亦清楚交待了一些能構成偽造文件的事實。
原審法院在事實的判斷中作出的說明確實未能令人明白,原審法院如何形成嫌犯並未實施其自己所承認的罪行的心證,亦未能容許上訴法庭去分析原審法院在認定事實方面是否存有錯誤的瑕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