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3/06/2016 11/2016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3/06/2016 431/2016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假釋

      摘要

      雖然上訴人所觸犯的加重盜竊罪對本澳的法制衝擊及社會安寧帶來負面影響,但考慮有關罪行的實施期間及方式,上訴人的犯罪行為仍然屬於短期內的偶然犯罪。另一方面,上訴人在審判聽證中毫無保留地承認控罪,表達了修補犯罪惡害的決心。

      另一方面,由於罪犯在犯罪特別預防方面所表現的有利因素,因此必須在犯罪預防的兩個方面取得一個平衡點。法院不能過於要求一般預防的作用而忽視了特別預防的作用,而使人們產生“嚴重罪行不能假釋”的錯誤印象。並且,這也不符合刑法所追求的刑罰的目的。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3/06/2016 442/2016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假釋

      摘要

      上訴人所觸犯的搶劫罪、強姦罪、脅迫罪和侵入私人生活罪,其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以及有關罪行對社會安寧及法律秩序造成十分嚴重的負面影響,侵犯了相關受害人的身心健康,因此,對上訴人的提前釋放將損害公眾對被觸犯的法律條文的效力所持有的期望。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3/06/2016 660/2015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量刑
      - 緩刑

      摘要

      1. 經分析有關事實及所有對上訴人有利及不利的情節,本案中,上訴人觸犯一項嚴重傷害身體完整性罪,使受害人身體遭受嚴重傷害,並曾危及生命,因此,對上訴人判處二年六個月實際徒刑的量刑實際上只佔抽象刑幅的十六分之一,上述量刑符合犯罪的一般及特別預防最基本的要求,並沒有減刑的空間。

      2. 考慮到本案的具體情況和澳門社會所面對的現實問題,尤其是上訴人已有多項犯罪前科,本案對上訴人處以緩刑並不能適當及充分實現刑罰的目的,尤其不能滿足特別預防的需要。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3/06/2016 200/2016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附加刑緩刑

      摘要

      考慮到本案的具體情況和澳門社會所面對的現實問題,本案對上訴人的附加刑處以緩刑並不能適當及充分實現刑罰的目的,尤其不能滿足一般預防的需要。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