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簡德道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多數票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趙約翰法官
主題
- 緩刑
- 屬罪狀的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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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 法院考慮是否適用緩刑是對不超逾3年的徒刑,在整體考慮行為人的人格、生活狀況、犯罪前後的行為及犯罪情節、僅對事實作譴責並以監禁作威嚇是否可適當及足以實現處罰的目的。
2. 緩刑是決定不實際執行刑罰的決定,卻也不失為真正的刑罰,而衡量它的實質條件也要像《刑法典》第65條所規定的一般量刑原則那樣,遵守“考慮所有對行為人有利或不利而不屬罪狀之情節”的規則。
3. 原審法院所考量的上訴人違反初級法院另一刑事案件所判處的附加刑時,正處於緩刑期間,故意程度屬高的犯罪情節,並非考慮了屬於罪狀的情節,而確實是考慮著上訴人犯罪的故意程度,尤其是上訴人再次犯罪的時間與前罪被判刑的時間的距離的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