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5/03/2015 753/2014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趙約翰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4/03/2015 175/2015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從犯
      - 執行附加刑
      - 緩刑執行附加刑

      摘要

      1. 雖然最初從事該活動的主意及必要賭資並不是由上訴人提出及提供,然而,上訴人對賭客的陪同,實際上是一種監視及保管賭資,方能造就非法借貸罪得以實現。
      因此,上訴人的行為足已構成正犯參與了犯罪行為。

      2. 根據第8/96/M號法律第15條的法律可見,“附加刑”的實施是取決於一個前提,就是犯罪得到證實及對行為人實施了主刑。“附加刑”的實施為著更全面實施處罰的目的,因此,附加刑的適用是不能爭議的,而法庭只能在附加刑的處罰幅度作出釐定。

      3. 在本案中由於涉及禁止進入賭博場所的附加刑不適用於《刑法典》第48條所規範的緩刑制度,本案中並無適用暫緩執行附加刑。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4/03/2015 204/2013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從犯
      - 執行附加刑
      - 緩刑執行附加刑

      摘要

      1. 雖然最初從事該活動的主意及必要賭資並不是由上訴人提出及提供,然而,上訴人對賭客的陪同,實際上是一種監視及保管賭資,方能造就非法借貸罪得以實現。
      因此,上訴人的行為足已構成正犯參與了犯罪行為。

      2. 根據第8/96/M號法律第15條的法律可見,“附加刑”的實施是取決於一個前提,就是犯罪得到證實及對行為人實施了主刑。“附加刑”的實施為著更全面實施處罰的目的,因此,附加刑的適用是不能爭議的,而法庭只能在附加刑的處罰幅度作出釐定。

      3. 在本案中由於涉及禁止進入賭博場所的附加刑不適用於《刑法典》第48條所規範的緩刑制度,本案中並無適用暫緩執行附加刑。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7/02/2015 710/2014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7/02/2015 32/2015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