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30/04/2015 192/2015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助審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30/04/2015 182/2015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刑法典》第311條
      抗拒罪
      施以暴力
      普通傷人

      摘要

      《刑法典》第311條的抗拒罪罪狀中所指的「施以暴力」情況應被解讀為已包括了一般的普通傷人情況。由於本案中的受害女警被嫌犯咬傷的傷勢非屬重傷而僅屬普通的傷勢,所以法庭不得加判嫌犯亦同時對該名女警犯下了普通傷害身體完整性罪。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30/04/2015 82/2015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30/04/2015 309/2015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事實審
      《刑事訴訟法典》第400條第2款c項
      《刑事訴訟法典》第355條第2款
      《刑事訴訟法典》第360條a項

      摘要

      一、 由於上訴庭經分析原審法庭就其對事實審的結果所發表的判案理由說明,認為對任何一個能閱讀原審判決書內容的人士,均會在閱讀後,按照人們日常生活的經驗法則,認為原審的事實審結果並非不合理,所以原審庭是無從犯下《刑事訴訟法典》第400條第2款c項所指的毛病。
      二、 此外,從原審判決的判案理由來看,原審庭已盡了《刑事訴訟法典》第355條第2款所規定的義務,在判決書內發表了量刑的依據,故上訴的嫌犯雖然有權對該等依據表示不贊同,但就不得指責原審判決是帶有《刑事訴訟法典》第360條a項所指的毛病。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30/04/2015 180/2015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助審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何偉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