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簡德道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簡德道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簡德道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陳廣勝法官
主題
- 緩刑的廢止
- 缺席戒毒的原因
- 違反緩刑義務
摘要
1. 廢止緩刑的法定條件,關鍵是分析行為人在緩刑期間作出的違反行為,從預防犯罪的目標考慮是否仍然能透過一個刑罰的威嚇而達到,而且,是否已不存在任何合理的期盼令法院相信行為人仍具備充足守法的能力。
2. 在案中上訴人解釋因為父親去世而缺席驗尿,這點已經得到法院的接受,而原審法院並非基於此原因而廢止緩期的,上訴人的再次以相同理由解釋是不能被接受的。
3. 上訴人多次缺席驗尿以及尿驗測試為陽性,其行為完全可以視為《刑法典》中有關不履行或不遵守有關義務或行為規則的行為,符合適用《刑法典》第54條的規定的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