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趙約翰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陳廣勝法官
主題
裁判之審查及確認
摘要
在符合澳門《民事訴訟法典》第1200條之規定及《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互相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的情況下,中國內地法院所作之裁判應予以確認。
主題
- 故意傷人罪
- 新的事實
- 定罪
摘要
1. 上訴人不應該在上訴中提出新的事實,如果對檢察院的控告的事實不同意,應該在接到控告書的時候提出新的事實作辯護,尤其是上訴人所主張的過失傷人的事實,讓原審法院作出調查,以查明事實真相。
2. 法院的定罪行為是以法院認定的事實為基礎,根據認定的事實,清楚顯示上訴人在傷害被害人方面具有主觀故意,而非過失,原審法院的定罪沒有任何可以質疑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