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簡德道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蔡武彬法官
摘要
-在工傷意外中,傷者是由檢察院代理的,而檢察院的其中一個職責,就是在勞動訴訟程序中維護工人及其家屬的合法權益 (見第9/1999號法律,第56條,二款,(9) 項))。
-檢察院雖然是工人在有關程序中的代理人,但並不表示其須按工人的指令而行事。相反,檢察院是按照法律的規定及遵守合法性原則下,以客觀公正的方式來維護工人之權益。
-“長期部分無能力”(I.P.P.)的評定是需具有專業知識的人士作出,普通人,特別是傷者本人的主觀意見並不能否定專業法醫的評估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