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周艷平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裁判書製作人 : 周艷平法官
主題
- 審查證據方面明顯有錯誤
- 量刑 緩刑
摘要
1.審查證據方面明顯有錯誤,是指法院在審查證據並認定事實時,明顯有違經驗法則和常理,或明顯違反法定證據價值法則,或明顯違反職業準則。錯誤必須是顯而易見的,明顯到一般留意的人也不可能不發現。
2.根據《刑事訴訟法典》第114條的規定,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法官根據自由心證原則,按一般經驗法則和常理來評價各種被審查和調查證據之證明力,以及認定獲證或不獲證明的事實。
3.一般經驗法則為基於日常生活經驗而來的,一種客觀普遍之定則,可為大多數人接受,且絕非主觀或狹隘之個人判斷。
4.法院經對證據作總體分析而形成對於案件標的之事實的“心證”。
5.上訴人基於對個別證據作出的孤立分析和評價而得出與原審法院不同的對相關事實之認定,實際上,是以自己的價值再次評價證據,質疑法院的心證。
6.法院按照《刑法典》第40條及第65條規定,在確定具體刑罰份量時,應對事實和情節作整體考量,依據罪過和刑罰的目的,在法定刑幅之間,確定一個適合的刑罰;對於量刑時需考慮的情節,判決書可作重點闡述,並無需逐一列明,只要不存在對法定限制規範,如刑罰幅度或經驗法則的違反,也不存在所確定的具體刑罰顯示出完全不適度的話,上訴法院不應介入具體刑罰的確定。
主題
審查及確認外地裁判
摘要
- 在符合《民事訴訟法典》第1200條規定的情況下,外地裁決應予以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