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7/12/2023 784/2022 司法上訴(中級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的行政訴訟案件)
    • 主題

      臨時居留許可、通常居住、善意原則

      摘要

      - 倘根據出入境紀錄可證實司法上訴人甚少留澳,在沒有合理解釋下,行政當局認定其沒有以澳門為通常居住地,繼而廢止其臨時居留許可是正確的,沒有任何事實前提錯誤。
      - 不存在適用第16/2021號法律第43條第2款(三)項及第3款關於申請人需「通常居住」的規定違反第3/2005號行政法規第19條第2款(一)項和該行政法規的規範目的之說,理由是法律的位階比行政法規為高,故對第3/2005號行政法規的解釋和適用必須符合第16/2021號法律的規定。
      - 善意原則不超越或優於合法性原則,不得成為對抗合法性原則的理由。因此,行政當局改變過往違反法律的錯誤做法並不違反善意原則。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7/12/2023 770/2023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7/12/2023 160/2023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7/12/2023 40/2023 司法上訴(中級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的行政訴訟案件)
    • 主題

      臨時居留許可、事實前提錯誤

      摘要

      - 雖然根據出入境紀錄顯示司法上訴人們甚少留澳,但倘彼等已提交證據證明不在澳門實際居住乃身不由己及情有可原,那行政當局因彼等不以澳門為常居地為由,不批准相關臨時居留許可續期申請的決定存在事實前提錯誤,應予以撤銷。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7/12/2023 144/2023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輕微違反之罰金
      - 罰金之並罰

      摘要

      對多項輕微違反所科處的罰金刑,應作實際累加處罰。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周艷平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陳廣勝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