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6/03/2023 487/2022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6/03/2023 161/2023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6/03/2023 822/2021 司法上訴(中級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的行政訴訟案件)
    • 主題

      - 投資居留、三年逗留在澳門不足十日。

      摘要

      I - 事實清楚顯示自2011年起至2020年,在近十年期間,貿促局不停要求上訴人補交各種非必要的文件 (例如: 出生證明公證書、各子女在國內的超生罰款證明、親子關係證明文件, 各卑親屬的就學資料及高中畢業照片、全家合照、親屬關係證明、親子鑑定報告…等) 經過十年後,作為拒絕居留續期申請的依據同「貿促局」多年所要求的文件全無關係,而是同上訴人每年在本澳逗留時間長短有關。這十年間行政當局的舉措既不符合請求公共利益的根本原則,亦不利於保護私人的正當利益,明顯違反善意原則及違反作出決定之義務。

      II - 倘直至2011年,即上訴人第一次申請續期時在澳門停留日數較多,或我們會認為其上訴理由成立,但事實顯示上訴人在首三年間在澳門逗留不超過十日;除非上訴人告知法庭其其實一直在澳門生活,只不過用其他證件進入澳門,但舉證責任在於上訴人。由於上訴人一直並非以澳門作為生活地,故其上訴理由不成立。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6/03/2023 11/2023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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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6/03/2023 587/2022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