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周艷平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表決 : 多數票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周艷平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馮文莊法官
主題
- 在說明理由方面出現不可補救之矛盾
- 獲證明之事實上之事宜不足以支持作出該裁判/在審查證據方面有明顯錯誤
- 量刑及緩刑
- 重新調查證據
摘要
被上訴裁判認定上訴人“隱藏”郵政包裹內的物品,同時又認定上訴人剛剛領取到包裹便被“當場截獲”且即使同意將涉案郵包打開供警方檢查。根據一般經驗法則,這一“當場截獲”必然導致上訴人不能成功將剛剛領取到的包裹成功收藏,且上訴人於被警方截查時,同意將涉案郵包打開供警方檢查,並未對郵包內的物品作出任何“隱藏”的行為,因此,已證事實中上述兩個有關隱藏郵包內物品的事實存在難以彌補的矛盾。
主題
- 《刑法典》第243條a)項所定義之“文件”
- 《刑法典》第244條第1款b項之“不實登載”
摘要
“無牴觸聲明書”無論是在第84/90/M號法令還是在第58/90/M號法令的規定中均是申請醫生或藥劑師准照時必須提交的文件。兩部法律所追求的均是實現公共利益,為保障這一目標的實現,法律明確要求申請人提供“無牴觸聲明書”,這不單是職業道德所要求,更是為實現公共利益的合理要求,是重要的、足以贏得社會大眾對醫務、醫藥業人員信任之文件。因此,“無牴觸聲明書”符合《刑法典》第243條a)項所規定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