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表決 : 裁判書製作人在表決中落敗
- 裁判書製作人 : 李宏信法官
- 助審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備註 :因表決結果之使然,本裁判書由第一助審法官馮文莊製作。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周艷平法官
- 蔡武彬法官
主題
- 誘發對立參加 -《民事訴訟法典》第288條
- 適用前提
摘要
《民事訴訟法典》第288條規定的誘發對立參加之附隨事項的適用前提是被告接受原告的主張,願意滿足有關請求,但對給付對象存有懷疑,因此聲請召喚真正權利人參加訴訟,以免因不當給付而須作第二次給付。
因此,按照《民事訴訟法典》第290條第1款的規定,若法官批准召喚第三人以對立參加人身分參加訴訟,而後者又選擇不提出其主張,法官就須立即作出判決,按原告之請求對被告作出判處。
如被告在答辯狀中沒有表示願意接受有關主張,相反針對原告主張的事實事宜提出爭執,那麼誘發對立參加之附隨事項便不適用,因為被告根本沒有願意向真正權利人滿足有關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