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周艷平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李宏信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周艷平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表決 : 裁判書製作人在表決中落敗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周艷平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備註 :因表決結果之使然,本裁判書由第一助審法官譚曉華製作
主題
- 擔保措施
摘要
根據《刑事訴訟法典》第198條第1款c項和第4款規定,具體到擔保之強制措施,原則上,在法院作出無罪判決時,因該判決所自動及即時產生的法律效果,導致擔保之強制措施已不能維持並因此在法律上被視為消滅;然而,如果無罪判決被上訴,而嫌犯其後被判處徒刑,則擔保措施在開始執行徒刑時方消滅。
換言之,按照《刑事訴訟法典》第198條第1款c項之規定,擔保之強制措施在作出無罪判決時,立即消滅,但是,不妨礙《刑事訴訟法典》第198條第4款所規定的情況。
主題
假釋
摘要
上訴人向被害人訛稱可協助兌換貨幣並藉此騙取被害人金錢,其所觸犯的相當巨額巨額詐騙罪,危害到公民的財產安全和社會的安寧,對本澳社會秩序及本澳博彩和旅遊城市形象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其不法性及故意程度甚高,守法意識薄弱。
上訴人所犯罪行屬本澳常見罪行,對澳門社會治安和法律秩序帶來相當嚴峻的挑戰。因此,對上訴人的提前釋放將損害公眾對被觸犯的法律條文的效力所持有的期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