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周艷平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助審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唐曉峰法官
主題
假釋
摘要
本案中,上訴人非為本澳居民,在案件中被判刑人聯同仍在逃作案人在內的其他同夥悉心構思詐騙大計,當被害人不虞有詐地將二十七萬人民幣轉帳至囚犯等人指定的內地銀行帳戶後,各人便分工合作藉故拖延被害人,以便該名在逃的同夥將用作詐騙道具的三十萬港元現款帶離現場,最終致使被害人遭受相當鉅額的財產損失。上訴人所觸犯的相當巨額詐騙罪,危害到公民的財產安全和社會的安寧,對本澳社會秩序及本澳金融和旅遊城市形象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其不法性及故意程度甚高,守法意識薄弱。
上訴人所犯罪行屬本澳常見罪行,對澳門社會治安和法律秩序帶來相當嚴峻的挑戰。因此,對上訴人的提前釋放將損害公眾對被觸犯的法律條文的效力所持有的期望。
主題
- 約定管轄權之爭議
摘要
如當事人在審判權事宜上達成下述協議:“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珠海人民法院裁决”,該協定為賦予性質的,而非排除性,因雙方僅同意將爭議提交珠海人民法院裁決,但沒有載明“僅”得將爭議提交珠海人民法院審理(或者說,沒有賦予珠海人民法院專屬的管轄權),故沒有明示排除澳門法院的管轄權,為此,應宣告澳門法院對有關爭議具有管轄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