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1/11/2021 403/2021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1/11/2021 36/2021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李宏信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1/11/2021 372/2019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緩刑

      摘要

      雖然上訴人的犯罪行為方式構成一項加重盜竊罪,因使用符合假鑰匙的方式進入受害人住宅。但是,該鑰匙亦是在一個偶然的機會才被上訴人發現及使用,而並非上訴人刻意主動配備該犯罪工具。
      在事件被揭發後透過上訴人的配合亦尋回所有失物,基本上沒有對受害人造成經濟損失。
      在綜合考慮整個案卷內客觀顯示的情節,尤其是上訴人為初犯,認罪有悔意,此亦是一偶然犯罪,僅對事實作譴責並以徒刑作威嚇已適當及足以實現處罰的目的,因此,合議庭對上訴人的徒刑暫緩兩年執行。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周艷平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1/11/2021 731/2021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多數票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1/11/2021 572/2021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商標;“…”

      摘要

      在判斷商標是否具備足夠的識別能力,應分析商標的整體而非單純分析某個組成部分。
      擬註冊商標“…” 單純是一個宣傳口號,該口號本身並不具備識別產品或服務的能力,因此根據《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199條第1款c項的規定,須拒絕該商標的註冊申請。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賴健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