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8/03/2021 746/2020 司法上訴(中級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的行政訴訟案件)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李宏信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8/03/2021 716/2020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8/03/2021 376/2020 司法上訴(中級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的行政訴訟案件)
    • 主題

      強烈跡象、適度原則、自由裁量權

      摘要

      - “強烈跡象”為一不確定的法律概念,應理解為“發生某一特定事實的迹象,從中可合理地推斷出嫌疑人可能實施了該行為。這種合理的可能性須是肯定大於否定,或者說,面對收集到的證據可以形成嫌疑人更有可能實施了該行為、而不是沒有實施該行為的心證。這裡並不要求刑事裁判中的肯定性或真確性。
      - 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5條第2款之規定:“行政當局之決定與私人之權利或受法律保護之利益有衝突時,僅得在對所擬達致之目的屬適當及適度下,損害該等權利或利益。”
      - 上述原則的出現是為了避免行政當局濫權,不當及過度地損害巿民的合法權益。
      - 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只有在權力偏差、明顯的錯誤或絶對不合理的情況下才受司法監督審查。
      - 倘相關違法行為對澳門的主要經濟產業(博彩業)造成負面影響,禁止司法上訴人入境3年之決定不存有權力偏差、明顯的錯誤或絶對不合理的情況。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8/03/2021 363/2020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法定證據
      事實問題
      法律問題
      輔助生育
      Praeter legis

      摘要

      1. 在訴訟程序中待查明的對象均是一假設已發生的具體事實。為查明事實真相,法院必須借助一些包含着或乘載着能直接或間接肯定或否定這些待查明的事實的訊息的載體。通過審視、檢驗或其他方法解讀這些載體所含的訊息,並憑這些訊息以便直接肯定或否定待證事實,或結合經驗法則和常理引為推理出該事實有發生或沒有發生。這些可被利用作為直接顯示事實有否發生或作為推理事實有否發生的訊息,我們在訴訟法稱之為證據。
      2.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條規定所指的公文書,僅對在其內容中被提及的由公共當局作出的事實、以及製作公文書的公共實體在文書中記載的其親身認知的事實方有完全證明力。
      3. 在私法所規範的活動中,凡屬於praeter legis的行為,即所謂法外的行為,既不受或仍未受法律規範,故不能視之屬違法或不法
      4. 事實審不能認定被告提供的服務為不法的肯定性表述和斷定彼等提供的服務依法必須先獲審批才能提供的結論性表述。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助審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8/03/2021 163/2021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假釋條件

      摘要

      上訴人為非澳門居民,在澳門實施欺詐性賭博及詐騙行為,其行為對法律秩序及社會安寧造成的負面影響大,特別是,私設賭場進行欺詐性賭博犯罪,更直接傷害澳門博彩業之正常運作,對澳門的經濟秩序、社會治安帶來嚴重衝擊,一般預防的要求高。
      上訴人等之犯罪分工細緻,犯罪過程經精心設計,且上訴人在犯罪計劃和實施方面均具主導作用,上訴人在服刑期間人格發展方面雖有正向變化,但其迄今爲止的表現,仍不足以相當大的程度消除其行為所造成的負面影響,提前釋放上訴人,會損害公眾對被觸犯的法律條文的效力所持有的期望,不利於維護澳門的法律秩序和社會安寧。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周艷平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陳廣勝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