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4/06/2021 388/2021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多數票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4/06/2021 314/2021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商標註冊

      摘要

      單純以印刷體文字英語表述 Simply Irresistible 構成的文字商標,明顯屬《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一百九十九條第一款c項所指的在日常用語中慣常使用的語言表述,因而不應獲註冊成為商標而受保護。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助審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4/06/2021 1094/2019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審查證據明顯有錯誤
      - 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
      - 違令罪

      摘要

      『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的客觀構成要件為:拘留或拘禁他人,或使之維持在被拘留或被拘禁狀態,又或以任何方式剝奪其自由者。
      也就是說,無正當合理理由將被害人拘束在某一特定的空間場所內,使其身體行動受到限制,不能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任意離去,或者以其他方法,客觀上足以侵犯他人基於自由意志任意離開特定所處場所的決定。
      “監視”、“看管”、“限制行動自由”屬結論性判斷,的確,我們不應只是斟酌用詞來做表面的批判,而是應該整體全面地看待事實的發展和經過。然而,在沒有其他事實顯示整個事件經過的情況下,單純的“監視”、“看管”和“限制自由”,陷於主觀之判斷之中,且單純的“監視”、“看管”和“在酒店房間中限制自由”,在程度上也不足以顯示出被害人的身體行動被約束,不能按照自己自由的意志任意離開去往他處。
      構成違令罪的要求為:
      - 有權限當局或公務員發出或通知的正當命令;
      - 被通知人應當服從上述命令;
      - 有權限當局或公務員須清楚告誡不服從命令係以普通違令罪予以處罰。
      若要構成違令罪,必須被清楚告誡嫌犯拒絕服從命令則構成刑事犯罪,單純的“依法警告及提醒相關法律後果”,並不清晰和足夠,公共當局應作出清晰、不會產生歧義的告誡,至少必須清楚告誡是“刑事犯罪”之後果。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周艷平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4/06/2021 925/2020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量刑

      摘要

      兩名被上訴人及第一嫌犯在申請社會房屋時,明知自己家團的實際財產狀況,卻故意漏報少報,以弄虛作假方式獲得社會房屋之租用資格。
      雖然兩名被上訴人及第一嫌犯的家團實際總資產超過規定上限的數額不多(約為澳門幣34,248元),但其等漏報少報的數額約為澳門幣275,842元,相當於實際聲明總資產的1.46倍,可見兩名被上訴人的行為不法程度高、犯罪故意程度高,此外,兩名被上訴人始終否認控罪,並未顯現出對於自己犯罪行為的悔意。
      政府興建社會房屋、推出系統的申請及審核方案,目的在於協助那些有住屋需要卻存在實際經濟困難的家庭。兩名被上訴人在沒有迫切經濟問題的情況下,明知其等的條件不符合法定要求,仍刻意隱瞞個人和整個家團的實際財產,以弄虛作假的手段獲取社會房屋的租賃資格。兩名被上訴人所屬之家團以不誠實方式取得了社會房屋的租賃資格,其後果必然導致另一個合資格家庭因此被排除而失去社會房屋的分配機會,屬於掠奪政府公共資源、違反公平原則的行為,其等犯罪行為的後果嚴重性高,一般預防犯罪的要求較高。
      基於特別預防以及一般預防的綜合考察,對於兩名被上訴人處以罰金並不能適當及足以實現處罰的目的,應選取剝奪自由之刑罰。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周艷平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4/06/2021 387/2021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多數票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李宏信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