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助審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周艷平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周艷平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陳廣勝法官
主題
工作意外
原告主張事實責任
摘要
儘管在卷宗內存有和起訴狀中有附同能顯示原告在二零一八年八月六日至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七日期間在不同的醫療場所接受治療的種類、日期和費用金額,但這些文件並不能等同《民事訴訟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一款c項所指的事實主張或豁免原告主張其因是次工作意外而承受的傷患,在二零一八年八月五日仍沒有完全治癒和繼續有需要接受治療,並因此而支付了若干具體金額的費用繼續接受治療,直至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七日止。
主題
紀律程序、自由裁量權、適度原則
摘要
- 不論紀律程序是基於什麼原因而提起,若當中同時涉及刑事犯罪行為,均可適用《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328條第2款之規定。
- 行政當局享有自由裁量權在法定處罰種類和相關幅度之內作出具體的紀律處分。而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只有在權力偏差、明顯的錯誤或絶對不合理的情況下才受司法監督審查。
- 倘司法上訴人的行為破壞社會安全和穩定,對公共利益造成巨大損害和打擊了行政當局的聲譽,對其作出撤職處分並沒有違反適度原則。
主題
假釋條件
摘要
一、由於罪犯在犯罪特別預防方面所表現的有利因素,因此,必須在犯罪預防的兩個方面取得一個平衡點。法院不能過於要求一般預防的作用而忽視了特別預防的作用。
二、假釋並不是刑罰的終結。它的最有效的作用就是在罪犯完全被釋放之前的一個過渡期讓罪犯能夠更好地適應社會,而完全的融入這個他將再次生活的社會。這種作用往往比讓罪犯完全的服完所判刑罰更為有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