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裁判書製作人在表決中落敗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備註 :因表決結果之使然,本裁判書由第一助審法官賴健雄製作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助審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助審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何偉寧法官
主題
- 單一犯罪故意
- 連續犯
摘要
1. 根據相關已證事實,雖然上訴人透過同一名男子介紹而認識五名被害人,而且均向各人聲稱,替他們安排及辦理來澳門工作的簽證,上訴人收取各被害人的證件且分別向他們收取金錢,從上述事案中可以總結出上訴人存有欺騙每一被害人的故意,而非上訴人所提出的單一故意。
2. 上訴人所實施的詐騙及偽造具特別價值文件行爲,並未出現任何誘發或促使上訴人多次犯罪的外在因素,而有關事實反而顯示其慣常及具有傾向性地行騙他人以獲取不正當利益,由此亦不能得出上訴人的故意程度因客觀條件的持續存在而獲得相當減輕從而降低對其行為的譴責程度的結論,故此原審法院對上訴人所實施的有關詐騙及偽造具特別價值文件行為以五項犯罪判處並無不當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