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3/05/2019 861/2018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緩刑的廢止

      摘要

      緩刑的實質條件之一是法院對被判刑者將來的行為表現作出有利於被判刑者的判斷,期待其重新納入社會,以對社會負責的方式生活而不再犯罪;雖然上訴人在上訴狀中詳述上訴人近兩年在對家庭以及職業上的良好改變,但是,在每次面對生活上的挫折時,上訴人則再次選擇放縱、衝動的違法行為,上訴人的這種具體情況顯示這一目的已經不能達到,因此,上訴人的緩刑應被廢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3/05/2019 491/2019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量刑過重
      - 緩刑

      摘要

      1. 澳門作為對外開放型的旅遊城市,更依賴一個良好的治安環境作為支撑,所以,防止及打擊搶劫罪更顯得重要及迫切。

      2. 上訴人的上訴理由並不成立,因此,上訴人被判處的徒刑仍超過三年,根據《刑法典》第48條之規定,上訴人並不具備條件暫緩執行被判處的徒刑。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3/05/2019 502/2019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假釋

      摘要

      上訴人非為本澳居民,在途經酒店門口時,被被害人搭訕,詢問其要否性服務,上訴人與被害人發生性行為後,上訴人趁被害人穿回衣服期間取走被害人手袋內的手機及金錢,及對被害人施以暴力,於作案成功後同日立即逃離本澳,上訴人的守法意識及自控能力相當薄弱。有關罪行對社會安寧及法律秩序造成負面沖擊,因此,對上訴人的提前釋放將損害公眾對被觸犯的法律條文的效力所持有的期望。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3/05/2019 109/2018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3/05/2019 130/2019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不動產的看管義務、過錯、《民法典》第486條第1款之規定

      摘要

      - 第二被告作為承租人並實際使用舖位,具有看管該不動產的義務,因為當租約合同完結時,其有義務將租賃物完全無缺地返還予出租人。
      - 倘原告證明家中遭受的損害是由地舖的火災引致,根據《民法典》第486條第1款之規定,被告需舉證其本身無過錯,又或證明即使在其沒有過錯之情況下損害仍會發生。
      - 《民法典》第486條第1款之適用並不需要原告證明發生火災的具體原因。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唐曉峰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