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助審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表決 : 裁判書製作人在表決中落敗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備註 :因表決結果之使然, 本裁判書由第一助審法官陳廣勝製作
主題
補正批示
可上訴性
摘要
根據《民事訴訟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就法官作出的補正批示不得提起上訴。
事實上,補正批示僅具有臨時性質,面對法官的「邀請」,原告可持以下兩種之一的取態:認同法官指出的不足,並作出補正;或不認同而不作任何補正。
倘屬前者,且法官認為確已補正不足,則命令訴訟繼續進行。
倘仍屬前者,但法官認為原告的補正行為未能補正不足,及屬後者時,則法官唯有作出新的批示,定出原告起訴狀法定要件不足的法律後果。
而原告這時才可針對這一批示提起上訴。
主題
審查及確認外地民事調解書
摘要
- 在符合《民事訴訟法典》第1200條規定及不存有《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互相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第11條所規定不予認可的情況下,中國內地有權限機關所作出的離婚協議書應予以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