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6/06/2014 100/2012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詐騙罪
      - 實際損失
      - 審理證據上的明顯錯誤
      - 不能證實損失金額

      摘要

      1. “在審查證據方面的明顯錯誤”是指被法院視為認定或未認定的事實與實際在案件中應被認定或不應被認定的事實不相符,或從某一被視為認定的事實中得出一個邏輯上不可被接受的結論,又或者法院在審查證據時違反了必須遵守的有關證據價值的規則。這種錯誤必須是顯而易見的錯誤,以至於任何具有一般生活經驗的普通人在正常情況下都能很容易發現它的存在。
      2. 詐騙罪是以受害人受到財產損失為前提的結果犯,原審法院卻沒有證實受害人所遭受的損失。原審法院要麼判處嫌犯詐騙罪未遂甚至不成立,要麼在確定罪成的基礎上判處受害人(賭場)受到損失的賠償。
      3. 原審法院是在確認了賭場有損失,只是不能證實其具體金額而已。如果這樣,就只能作出要麼在執行判決時候作結算的決定(《民法典》第558條)要麼以衡平原則定出(《民法典》第560條第6款)。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6/06/2014 269/2014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6/06/2014 359/2014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裁判書製作人在表決中落敗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6/06/2014 748/2011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在審查證據方面的明顯錯誤
      - 事實不足以支持法律適用
      - 事實的法律適用
      - 罰金的選擇
      - 犯罪預防
      - 直接原則

      摘要

      1. “在審查證據方面的明顯錯誤”是指法院在認定事實方面出現錯誤,即被法院視為認定或未認定的事實與實際在案件中應被認定或不應被認定的事實不相符,或從某一被視為認定的事得出一個邏輯上不可被接受的結論,又或者法院在審查證據時違反了必須遵守的有關證據價值的規則。這種錯誤必須是顯而易見的錯誤,任何普通人都很容易就能發現它的存在。
      2. 獲證事實不足以支持作出法律的適用的瑕疵所指的瑕疵是指法院在調查事實時出現遺漏,所認定的事實不完整或不充份,以至依據這些事實不可能作出有關裁判中的法律決定。
      3. 原審法院認定的事實清楚顯示上訴人作出了傷害受害人的行為,同時具有傷害被害人的主觀故意表明上訴人被判處的普通傷害身體完整性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完全成立。
      4. 原審法院通過直接以及口頭審理的原則,對於嫌犯的個人的人格以及其他的因素形成的整體的判斷是最原始的,沒有明顯的錯誤的情況下,上訴法院沒有任何的條件不接受這種判斷。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6/06/2014 692/2008 司法上訴(中級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的行政訴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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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趙約翰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