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2/04/2025 191/2025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盛銳敏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2/04/2025 148/2025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刑事追訴時效

      摘要

      《刑法典》第一百一十條(時效期間)
      “一、自實施犯罪之時起計經過下列期間,追訴權隨即因時效而消滅:
      a)可處以最高限度超逾十五年徒刑之犯罪,二十年;
      b)可處以最高限度超逾十年但不超逾十五年徒刑之犯罪,十五年;
      c)可處以最高限度為五年或超逾五年但不超逾十年徒刑之犯罪,十年;
      d)可處以最高限度為一年或超逾一年但少於五年徒刑之犯罪,五年;
      e)屬其他情況者,兩年。
      二、為著上款之規定之效力,在確定對每一犯罪可科處之刑罰之最高限度時,須考慮屬罪狀之要素,但不考慮加重情節或減輕情節。
      三、對於法律規定可選科徒刑或罰金之任何犯罪,為著本條之規定之效力,僅考慮前者。”
      ~
      《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條(時效之中斷)
      “一、在下列情況下,追訴時效中斷:
      a)作出行為人以嫌犯身分被訊問之通知;
      b)實施強制措施;
      c)作出起訴批示或具相同效力之批示之通知;或
      d)定出在缺席審判之訴訟程序中進行審判之日。
      二、每次中斷後,時效期間重新開始進行。
      三、在不計算中止之時間下,自追訴時效開始進行起,經過正常之時效期間另加該期間之二分之一時,時效必須完成;但基於有特別規定,時效期間少於兩年者,時效之最高限度為該期間之兩倍。”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簡靜霞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2/04/2025 237/2025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假釋

      摘要

      假釋的條件必須包含了以下的所有基本內容:
      1. 被判處六個月以上的徒刑;
      2. 實際服刑至少超過六個月及占總刑期的三分之二;
      3. 被判刑人將能以對社會負責之方式生活而不再犯罪屬有依據;
      4. 釋放被判刑人顯示不影響維護法律秩序及社會安寧;
      5. 被判刑人同意釋放。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簡靜霞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2/04/2025 692/2022/A 其他訴訟程序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李宏信法官
      • 助審法官 : 盛銳敏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2/04/2025 7/2025 澳門以外的法院或仲裁員作出的裁判的審查及確認
    • 主題

      離婚裁判之審查及確認

      摘要

      在《民事訴訟法典》第1200條第1款所規定的各項要件均已悉數符合,且未見《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互相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第11條所規定之不予認可的情況下,涉案中國內地人民法院所作之民事調解書應予以確認。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盛銳敏法官
      • 助審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唐曉峰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