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2/05/2024 880/2023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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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2/05/2024 263/2023 司法上訴(中級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的行政訴訟案件)
    • 主題

      臨時居留許可、通常居住、適度原則、善意原則

      摘要

      - 倘根據出入境紀錄可證實司法上訴人甚少留澳,在沒有合理解釋下,行政當局認定其沒有以澳門為通常居住地,繼而不批准其臨時居留許可續期申請是正確的,沒有任何事實前提錯誤。
      - 不存在適用第16/2021號法律第43條第2款(三)項及第3款關於申請人需「通常居住」的規定違反第3/2005號行政法規第19條第2款和該行政法規的規範目的之說,理由是法律的位階比行政法規為高,故對第3/2005號行政法規的解釋和適用必須符合第16/2021號法律的規定。
      - 善意原則不超越或優於合法性原則,不得成為對抗合法性原則的理由。因此,行政當局改變過往違反法律的錯誤做法並不違反適度原則及善意原則。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2/05/2024 73/2024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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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李宏信法官
      • 助審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2/05/2024 66/2024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李宏信法官
      • 助審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30/04/2024 262/2024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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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