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趙約翰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主題
- 禁止進入特區
- 自由裁量權
- 無罪推定原則
- 適度原則
摘要
一. 無論是決定禁止非澳門居民進入特區的權力,還是依《第4/2003號法律》第4條第2款第3項的規定認定有顯示有關非澳門居民犯罪或準備犯罪的”強烈跡象”方面,法律賦予權力當局廣泛的自由裁量權。
二. 作為一種旨在維護本地區的社會秩序的安寧及安全的禁止非澳門居民入境的警察措施並沒有與無罪推定原則不相容,亦無違反此原則。
三. 在對在行使自由裁量權的情況下所作的行政行為的司法上訴中,由於僅是合法性審查,原則上是不可質疑該行為的,除非有關行為因明顯的錯誤或完全不當行使而違反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