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趙約翰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趙約翰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賴健雄法官
主題
《民事訴訟法典》第1200條
離婚案
香港法院
民事判決的審查和確認
形式上審查
摘要
中級法院如在審議卷宗時,未發現有任何不符合《民事訴訟法典》第1200條所指的各種法定要件的地方,且個案的具體訴訟情況並不適用該法典第1202條第2款的規定時,得應聲請人的要求,批准僅在形式上審查和確認香港法院就其離婚案件所發出的民事判決。
主題
《民事訴訟法典》第1200條
認可收養
台灣法院
民事判決書的審查和確認
形式上審查
摘要
中級法院如在審議卷宗時,未發現有任何不符合澳門《民事訴訟法典》第1200條所指的各種法定要件的地方,且個案的具體訴訟情況並不適用該法典第1202條第2款的規定時,得應聲請人的要求,批准僅在形式上審查和確認台灣法院就其與妻聲請收養一男童的案件所發出的認可收養的民事判決書。
主題
《刑法典》第56條第1款
假釋要件
摘要
一、 澳門《刑法典》第56條第1款對假釋作出了規定。而是否給予假釋則取決於有關的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是否同時成立。
二、 假釋的形式要件指的是被判刑者服刑達三分之二且至少已服刑六個月;實質要件指的是,在綜合分析被判刑者的整體情況並考慮到犯罪的特別預防和一般預防的需要後,法院在被判刑者回歸社會和假釋對法律秩序及社會安寧的影響兩方面,均形成了有利於被判刑者的判斷。
三、 因此,假釋的給予並不具自動性:當被判刑者具備了法律規定的形式要件時,並不一定能獲得假釋,還要看其是否也同時具備了實質要件。
四、 另一方面,不論對被判刑者能否重新納入社會有否肯定的判斷,也應對其人的提前釋放對社會安寧帶來嚴重影響並損害公眾對被觸犯的法律條文的效力所持有的期望的可能性加以衡量和考慮,從而決定是否應該給予假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