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簡德道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蔡武彬法官
主題
- 假釋
摘要
上訴人於2001年觸犯了相當嚴重的過失殺人罪而於2006年被判刑,此外,其亦有多次觸犯與毒品有關的犯罪紀錄,上訴人並未因前次犯罪吸取教訓、不知悔改,在緩刑期間,更違反緩刑的義務,再次吸毒,可顯示其遵紀守法的意識及能力不強。
考慮到上訴人犯下的過失殺人罪以及其多次犯下與毒品有關的罪行,有關罪行對社會安寧及法律秩序造成較嚴重的負面影響,因此,對上訴人的提前釋放將損害公眾對被觸犯的法律條文的效力所持有的期望。
考慮上訴人的過往表現,尤其是其在緩刑期間再次犯罪的事實,上訴人在服刑期間的行為未能顯示上訴人的人格在其服刑期間的演變已足夠良好以至可合理期待其提前獲釋後不會再次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