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周艷平法官
主題
對事實裁判之爭執、自由心證、給付的義務、附帶上訴
摘要
- 原審法院依法享有自由心證,故上訴法院的事實審判權並非完全沒有限制的,只有在原審法院在證據評定上出現偏差、違反法定證據效力的規定或違反一般經驗法則的情況下才可作出干預。
- 銀行不需承擔抵押物價值減低的風險。
- 倘借貸關係只是存在於原告們和第二被告之間,前者向後者償還欠款是理所當然的。第一被告只負有向原告們返還價金的義務,不負有向第二被告作出給付的義務,原因是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之間並沒有建立任何法律關係,故不能判處第一被告直接向第二被告作出給付。
- 倘第二被告在原審判決中並沒有敗訴,其不具正當性提起附帶上訴。
主題
《道路交通法》第109條第1款
禁止駕駛刑的暫緩執行
以任職司機為唯一謀生就業活動
摘要
如被判禁止駕駛刑的嫌犯本身是專業司機、且以任職司機為唯一謀生就業活動時,法庭得根據《道路交通法》第109條第1款的規定,考慮對其暫緩執行禁駕刑罰,但在本案中,即使認為上訴人是司機,也無充份證據顯示其是以任職司機為唯一謀生就業活動,故不得改判其可暫緩執行禁駕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