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盛銳敏法官
- 助審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簡靜霞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盛銳敏法官
- 助審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盛銳敏法官
- 助審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預約買賣
- 占有;持有
某公司通過預約買賣合同承諾買入一所不動產,並支付了定金。
原告通過上述公司的股東兼董事(其前男友)獲得了該不動產的使用。
即便原告對該不動產進行翻新並繳付了該不動產的房屋稅及罰款,也不能就此認定其自該時起成為該不動產的權利人。
根據已證事實,原告僅以他人名義占有該不動產,其身份為持有人。
審判預付金;開支預付金;欠繳預付金的後果。
1. 根據《法院訴訟費用制度》第34條,未依時繳付審判預付金之當事人將須繳交條文第1款所規定的附加司法費;一旦其仍未有依時繳交欠付的審判預付金以及前述的附加司法費,則其尚須支付條文第2款所規定的罰款。考慮到法律並沒有就審判預付金的欠繳設定其他不利後果,沒有繳付審判預付金並不會導致當事人所羅列的證人不能被聽取。
2. 《法院訴訟費用制度》要求當事人就程序科負責進行通知的證人繳交相應的開支預付金。一旦當事人沒有繳付該等開支預付金,相應的後果是程序科按照《法院訴訟費用制度》第35條第1款b項規定,不通知有關證人到場。
3. 即使程序科未有進行通知,若相關當事人自行偕同有關證人出席,又或有關證人基於其他原因而到場,有關證人 – 如同那些居於外地又或是根據《民事訴訟法典》第432條所提交、本已屬當事人須偕同到場的證人般 – 仍須被聽取。
侮辱罪、法律解釋錯誤
「侮辱罪」的構成要件,它的客觀要素構成要件為:行為人所作出之言詞在客觀上帶有侵犯名譽之意,即所要求的是一個透過普通大眾的評價標準有侵犯他人的名譽的言詞。
它的主觀要素,則屬於一般故意,只要求存在故意便符合主觀罪狀而被歸責,包括直接故意、間接故意或偶然故意亦然。
離婚批准之審查及確認
在《民事訴訟法典》第1200條第1款所規定的各項要件均已悉數符合,且未見《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互相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第11條所規定之不予認可的情況下,涉案內地民政局所作出的離婚批准應予以確認。
履行債務裁判之審查及確認
在《民事訴訟法典》第1200條第1款所規定的各項要件均已悉數符合,且未見《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互相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第11條所規定之不予認可的情況下,涉案內地人民法院所作之民事判決書應予以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