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2/07/2026 452/2026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在添附情況下或對拾得物、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罪、盜竊罪

      摘要

      《刑法典》第200條規定:
      “一、將他人之物不正當據為己有者,而該物係由於自然力量、錯誤或偶然事件,又或由於任何非因自己意思而發生之情況,而為其占有或持有,處最高一年徒刑,或科最高一百二十日罰金。
      二、將拾得或發現之他人之物,不正當據為己有者,處相同刑罰。
      三、非經告訴不得進行刑事程序。”
      -
      《刑法典》第197條(盜竊)
      一、存有將他人之動產據為己有或轉歸另一人所有之不正當意圖,而取去此動產者,處最高三年徒刑或科罰金。
      二、犯罪未遂,處罰之。
      三、非經告訴不得進行刑事程序。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簡靜霞法官
      • 助審法官 : 盧映霞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2/07/2026 792/2025 行政, 稅務及海關方面的司法裁判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羅睿恒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2/07/2026 141/2026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羅睿恒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5/06/2026 440/2026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審查證據明顯錯誤、疑罪從無、量刑過重、緩刑、巨額詐騙罪、清洗黑錢罪

      摘要

      在一般預防方面,正如上文所提到,上訴人所參與實施的是“猜猜我是誰”的騙案,犯罪行為大多針對弱勢群體(正如本案第一被害人E,他在案發時已年近90歲),上訴人利用他們身體上、認知上的弱勢詐騙他們的財產,犯罪手法卑劣,不但對社會安寧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還響起了加強犯罪預防的警鐘。
      此外,基於本澳的地理環境,上訴人為非本澳居民,其利用旅客身份來澳犯案,倘若放鬆對這類人士的犯罪預防,很有可能讓人誤以為可以以低成本的方式,來澳犯案後便隨即離境,從而逃避承擔刑事責任。
      因此,本院認為,不論在特別預防的層面,又還是一般預防的層面,原審法院不給予上訴人A緩刑的決定都是正確的。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盧映霞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周艷平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5/06/2026 1000/2025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羅睿恒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馮文莊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