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助審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周艷平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李宏信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主題
告訴權之放棄
摘要
根據相關資料顯示,在事發現場警員勸導雙方冷靜,雖然被害人沒有即時到警局報案,但被害人最終亦沒有明確表示不追究嫌犯的刑事責任。即使警方的紀錄也只是指明現時無需警員繼續協助,沒有記錄被害人不追究或放棄追究嫌犯的刑事責任。因此,被害人由始至終從來沒有放棄告訴權,亦沒有作出任何行為顯示其放棄行使告訴權。
相反,被害人在案發當日晚上到警署,堅持行使告訴權追究嫌犯的刑事責任。從中可以排除被害人有顯露放棄告訴權的事實,亦即不存有默示放棄告訴權的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