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5/10/2021 663/2021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禁用武器罪」和「加重搶劫罪」之競合/吸收關係
      - 量刑

      摘要

      1.「禁用武器罪」和「搶劫罪」所侵害的法益不同。
      2. 無論如何,在定罪時,必須具體且整體分析行為人所做事實,考察行為人各行為之間的關聯性和獨立性,從而認定行為人的行為是構成一項犯罪,還是多項相對獨立的犯罪。
      3. 本案,上訴人在酒店房間內使用一把形似生果刀的刀具對被害人實施搶劫,並無使用其他暴力,可見,沒有上訴人使用相關刀具,便沒有暴力、以生命或身體完整性危險相威脅、使被害人不能抗拒之情節,這樣就缺少了構成搶劫罪的基本事實,也無從認定其觸犯了搶劫罪;涉案金額為相當巨額,也就沒有了作為加重搶劫罪的加重情節的基礎。
      4. 上訴人持有刀具,客觀上,既構成「禁用武器罪」的罪狀,同時,也構成「搶劫罪」的不可或缺的罪狀,在這種情況下,判處上訴人兩項獨立的犯罪,導致一事兩審的結局。
      5. 基於此,上訴人觸犯的「禁用武器罪」和「加重搶劫罪」屬於表面競合的吸收關係,以刑罰較重的「加重搶劫罪」論處。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周艷平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5/10/2021 613/2021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5/10/2021 473/2021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李宏信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5/10/2021 176/2021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5/10/2021 1083/2020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連續犯、量刑

      摘要

      - 嫌犯作出的三項犯罪雖然實行的方式在本質上相同,但每次借出款項,都是一獨立的犯意,有獨立的商討借款條件過程和借款手續,不存在任何外在誘因可相當減輕嫌犯再次犯罪的罪過。在此情況下,相關行為構成實質競合的犯罪行為,而非連續犯。
      - 根據《刑法典》第40條及第65條的規定,量刑須按照行為人的罪過及預防犯罪的要求而為之,同時亦須考慮所有對行為人有利或不利而不屬罪狀的情節。
      - 首次犯罪及承認部份被指控事實並非必然的刑罰減輕情節,僅是在具體量刑時的其中綜合考慮因素。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陳廣勝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