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唐曉峰法官
主題
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
違反職業保密及作出顯示不適合擔任官職之行為
撤職處分
摘要
根據《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238條第1款及第2款h項的規定,軍事化人員違反職業保密或作出損害本地區或第三人之洩密行為;以及第2款n項的規定,作出顯示其無能力及不適合擔任官職之行為或作出可引致失去執行職務必須之一般信任之行為,都可被科處強迫退休處分或撤職處分。
在強迫退休和撤職的紀律處分中作出選擇存在一個自由裁量(見終審法院第7/2006號合議庭裁判)。
在本個案中,司法上訴人在未經部門同意下擅自登入治安警察局的電腦系統,先後十二次查核了某些人士的出入境記錄及監控名單記錄,並將有關資料交予同案的另一名前治安警察局首席警員,其行為不但違反保密義務,還有違職業道德和嚴重影響治安警察局的聲譽。
考慮到行政當局在針對違紀行為而選擇哪一處罰種類及處罰幅度的問題上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加上當局對司法上訴人科處撤職處分的決定並不存在任何明顯錯誤或絕對不合理的情況,故准予維持被質疑的行政行為。
主題
中止行政行為之效力
難以彌補的損失
摘要
雖然立即執行行政行為將導致聲請人的家庭收入減半,但相關損失可透過金錢量化,不屬於難以彌補的損失。
另一方面,因新冠病毒疫情的關係,特區政府採取了比較嚴厲的防疫措施,其中包括對境外人士實施入境管制。因此,聲請人一旦被送返原居地,意味著不可能在可預見的期間內以其他身份來澳探望或照顧一對年幼子女,有關情況將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負面影響,相關損失屬不可恢復的,亦不能以金錢量化。
基於聲請人的個案符合《行政訴訟法典》第121 條第1 款a 項所規定的要件,准予中止有關行政行為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