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1/03/2021 147/2019 司法上訴(中級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的行政訴訟案件)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1/03/2021 148/2020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暫緩執行禁止駕駛附加刑/部分禁止駕駛
      - 在說明理由方面出現不可補救的矛盾

      摘要

      《道路交通法》第109條第1條規定:“如有可接納的理由,法院可暫緩執行禁止駕駛或吊銷駕駛執照的處罰六個月至二年”。該法律沒有禁止法院規定被處罰者在暫緩執行附加刑期間須履行一定義務或遵守一定行為規則,得根據《刑法典》第124條規定補充適用該法典第49條和50條之規定。
      然而,無論是稱作暫緩執行的“條件”抑或“限制”,法院規定的暫緩執行附加刑期間“須履行一定義務”或“須遵守一定行為規則”,均是允許的,只要相關的“條件”/“限制”沒有變相造成全面的禁止駕駛,否則,法院之決定便陷入了自我否定或自相矛盾的情形。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周艷平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1/03/2021 1128/2020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1/03/2021 1101/2020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商業企業、財產目錄

      摘要

      - 商業企業僅是一集合生產要素的組織,並非法人,不具有法律人格,亦不具有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
      - 以商業企業名義開設的銀行戶口,必然屬個人企業主所有。
      - 在此情況下,相關的銀行帳戶的結餘應列入財產目錄。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1/03/2021 671/2020-I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李宏信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馮文莊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