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利馬法官
- 助審法官 : 宋敏莉法官
- 岑浩輝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利馬法官
- 助審法官 : 宋敏莉法官
- 岑浩輝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宋敏莉法官
- 助審法官 : 岑浩輝法官
- 利馬法官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宋敏莉法官
- 助審法官 : 岑浩輝法官
- 利馬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宋敏莉法官
- 助審法官 : 岑浩輝法官
- 利馬法官
- 行為人吸食麻醉藥品或單純為供個人吸食而持有麻醉藥品
- 每日參考用量
一、如今,根據經第10/2016號法律修改的第17/2009號法律第14條的規定,如行為人(為供個人吸食而)種植、生產、製造、提煉、調製、取得或持有的植物、物質或製劑載於該法律所附的每日用量參考表,且數量超過該參考表內所載數量的五倍,則行為人吸食麻醉藥品或單純為供個人吸食而持有麻醉藥品的行為受第7條、第8條或第11條所規定之刑罰的處罰。
二、按照第17/2009號法律第14條及第11條的規定進行處罰的前提,是經考慮犯罪的手段,行為時的方式或情節,植物、物質或製劑的質量或數量等情節,顯示相關事實的不法性相當輕微。
- 合議庭裁定上訴敗訴。
- 租賃批給合同失效
- 勒遷
- 權限的授予
- 行政長官
- 運輸工務司司長
一、8月11日第85/84/M號法令第3條在法律秩序中生效。
二、行政長官透過第113/2014號行政命令將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6條所指的行政長官在該等施政領域及部門和實體方面的執行權限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其中包括土地整治的領域,因此現行《土地法》第179條第1款(一)項規定的權限也被授予司長。
- 合議庭裁定上訴敗訴。
- 中止行政行為效力
- 難以彌補的損失
一、《行政訴訟法典》第121條第1款數項中所規定的中止行政行為效力的要件必須同時成立,只要其中一項不成立便不能批准保全措施,除非出現第2款、第3款及第4款所規定的情況。
二、聲請人有責任以具體及詳盡的方式提出和證明構成難以彌補的損失這一概念的事實,不能僅使用空洞籠統的言語予以表述。
合議庭裁定上訴敗訴。
合議庭裁定上訴敗訴。
- 欠缺理由說明
- 善意原則和保護信任原則
- 臨時批給的續期
- 《土地法》第104條第5款的類推適用
-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一、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 114 條及第 115 條的規定,行政當局應透過扼要闡述有關決定之事實依據及法律依據對其行政行為說明理由,而說明理由可以僅透過表示贊成先前所作之意見書、報告或建議之依據而作出,在此情況下,該意見書、報告或建議成為有關行為之組成部分。
二、屬限定性行為的情況下,如未能於批給期間屆滿前完成土地利用,則行政當局有義務宣告土地批給失效。
三、在限定性活動中,不存在所謂的對善意原則和保護信任原則(還有公正原則、適度原則和平等原則)的違反。
四、第10/2013號法律第48條確立了臨時批給不可續期的規則,前提是沒有發生法律規定的例外情況(本案不屬於例外)。
五、在土地的臨時批給不可續期以及臨時批給失效方面,法律的規定十分清晰,不論承批人是否存有過錯,故此行政當局有義務宣告批給失效。
六、《土地法》第104條第5款的類推適用被排除,不能中止或延長土地的批給期間。
七、在因土地租賃期間屆滿而宣告批給失效的情況中,看不到有任何違反《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之處,特別是其中第6條、第103條及第120條的規定。
合議庭裁定上訴敗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