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簡德道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助審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表決 : 多數票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馮文莊法官
主題
- 中止行政行為之效力
- 要件
摘要
在中止行政行為效力的程序中,即使存在第三者利益受損的情況,聲請人也不能夠為第三者的利益辯護,因為不屬於《行政訴訟法典》第121 條第1 款a 項所指的損失。
而同一條第1 款c 項所指的“強烈跡象顯示司法上訴屬違法”則與欠缺訴訟前提有關,例如涉及管轄權、適時性、當事人正當性、先決行政爭議、被中止行為之可訴性等問題,且可肯定顯示司法上訴是絕對不可行的。
如未能符合《行政訴訟法典》第121條第1款規定的所有要件,法院不得批准聲請人提出的中止行政行為效力之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