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簡德道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助審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助審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何偉寧法官
主題
商標註冊
上訴理據
摘要
1. 根據《民事訴訟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條和五百九十九條規定,如訴訟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擬提起平常上訴,上訴人必須向在其上訴狀中指出原審法院犯上哪些程序上(error in procedendo)的錯誤和/或實體上 (error in iudicando)的錯誤。
2. 事實上,此乃澳門現行的民事上訴的一般原則。平常上訴的目的在於讓上訴法院審查原審法院有否因犯錯而作出對當事人不公的判決,以便在認定一審法院有犯錯時予以糾正,取代原審法院改判或單純廢止原審判決命令發回原審法院重審,以達致消除錯誤和藉此恢復公平和伸張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