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30/10/2024 653/2024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審查證據方面明顯有錯誤的瑕疵
      - 獲證明之事實上之事宜不足以支持作出裁判的瑕疵
      - 法律事宜
      - 《第17/2009號法律》第18條規定的刑罰的特別減輕的適用

      摘要

      1. 《刑事訴訟法典》第400條第2款c項規定的“審查證據方面明顯有錯誤”的瑕疵,正如我們一直認同的,如果在審查證據時從某事實中得出無法接受的結論、如果違反限定或確定證據價值的法律規定或者在審查證據時違反經驗或職業準則,就存在審查證據方面的明顯錯誤;錯誤必須是顯而易見的,明顯到不可能不讓一般留意的人發現。
      2. 《刑事訴訟法典》第400條第2款a項所指“獲證明之事實上之事宜不足以支持作出裁判”的瑕疵是指法院在調查事實時出現遺漏,所認定的事實不完整或不充份,以至依據這些事實不可能作出有關裁判中的法律決定。這裡所說的事實不足,不是指證據的不足。
      3. 原審法院已經對構成本案的所有訴訟標的進行了審理,沒有出現任何遺漏,也無從確認存在《刑事訴訟法典》第400條第2款a項所指“獲證明之事實上之事宜不足以支持作出裁判”的瑕疵。
      4. 另一方面,原審法院在對構成訴訟標的進行審理的基礎上所認定的事實總體,並沒有存在事實的漏洞以致不能作出合適的法律適用之處,從另外一方面也不能確認原審法院的事實認定存在上述的事實不足的瑕疵。
      5. 《刑事訴訟法典》第400條第2款c項所規定的“審查證據方面明顯有錯誤”的瑕疵是指,對於原審法庭所認定的既證事實及未被其認定的事實,任何一個能閱讀原審合議庭裁判書內容的人士在閱讀後,按照人們日常生活的經驗法則,均會認為原審法庭對案中爭議事實的審判結果屬明顯不合理,或法院從某一被視為認定的事實中得出一個邏輯上不可被接受的結論,又或者法院在審查證據時違反了必須遵守的有關證據價值的規則或一般的經驗法則,而這種錯誤必須是顯而易見的錯誤。
      6. 對於上訴人本人來說,主動提出這些資料,並且屬實,由於其提供的資料也確實讓警察展開了一系列的調查程序,甚至去函國際刑警南非分部知會B這位嫌疑人,而上線嫌疑人乃因不能歸責於上訴人的理由沒有被逮捕,法院應該對嫌犯的行為適用第17/2009號法律第18條所規定的特別減輕。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30/10/2024 596/2024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30/10/2024 553/2024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30/10/2024 333/2024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李宏信法官
      • 助審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30/10/2024 183/2024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犯罪的追訴時效
      - 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的認定

      摘要

      1. 上訴人以直接共同正犯及既遂方式觸犯的1項第6/2004號法律第18條第2款配合第1款及《刑法典》第244條第1款b項所規定及處罰的「偽造文件罪」的追訴時效為10年。
      2. 根據《刑法典》第113條第3款的前半部分的規定,上訴人的追訴時效自事實既遂之日(2013年4月2日)起算,即使不計算時效因上訴人接收到控訴通知而導致實際中止的時間,也才於2028年4月2日屆滿。
      3. 自願的犯罪中止只對未遂行為具有刑事重要性,對某法定罪狀而實行完畢的行為不具重要性。
      4. 在共同犯罪中,除了犯罪沒有既遂或結果沒有發生外,對犯罪中止具有重要性的事實還包括行為人積極阻止犯罪的發生,儘管其他共同犯罪者仍在實施有關的犯罪。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