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簡德道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唐曉峰法官
主題
緩刑的廢止
摘要
從有關行為中可見上訴人沒有珍惜在緩刑期間改過自身的機會,且在本案判決轉為確定後數天便再次犯罪。從中可明顯總結出原審法院通過緩刑的適用而對上訴人重返社會不再犯罪所寄予的期望已完全落空,是次判決處罰的目的已不可能通過緩刑的方式來達到。
眾所周知,緩刑的實質條件之一是法院對被判刑者將來的行為表現作出有利於被判刑者的判斷;但上訴人的具體情況顯示這一目的已經不能達到。
主題
- 附加刑的緩期執行
- 可接受理由
摘要
1. 法律並沒有強制規定,在對職業司機或以駕駛機動車輛賴以維生的違法者判處吊銷駕駛執照的附加刑時,必須同時給予暫緩執行的准許。
2. 吊銷駕駛執照可能會,也肯定會給上訴人的日常工作帶來不便,但是這不是法律所要考慮的原因。上訴人自己應該為自己的行為給工作生活的不便承擔責任,而不是要這個社會的法律秩序為此後果付出代價。
主題
既判案效力
摘要
- 倘中級法院已就原審法院判處相關獨立單位為被告(本案的原告)的個人財產的決定作出確認,而隨着相關判決的確定生效,在原告和被告間已產生既判案效力,即有關房產已被確定為非夫妻共同財產,而是本案原告的個人財產,本案的被告不能再爭執那兩個獨立單位的財產屬性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