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簡德道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主題
- 相當巨額詐騙罪與偽造文件罪的競合
- 量刑過重
摘要
1. 詐騙罪與偽造文件罪的犯罪性質完全不同,所保護的法益不同。詐騙罪是以保護財產免受侵害為目的;而偽造文件罪則旨在保護文件本身所具有公信力及其在證明力方面的安全性及可信性,故不應對一項具體財產法益的實際損害是可以抵消對另一項法益(文件證明力的安全性、隱定性及公信力)所造成的破壞。因此,相當巨額詐騙罪與偽造文件罪之間屬於實際競合的關係,而上訴人上述部分的上訴理由並不成立。
2. 上訴人實施本案犯罪經過周密部署,使用多種手段令他人掉進其精心設置的陷阱,每次詐騙涉及的金額亦相當巨大,犯罪故意程度相當高。
考慮到上訴人犯罪的次數以及涉案金額,都顯示上訴人作案時的不法程度極高,罪過程度很重,而影響亦特別惡劣,因此,原審量刑符合犯罪的一般及特別預防要求,並不存在過重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