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4/05/2016 279/2016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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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9/04/2016 307/2016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8/04/2016 129/2016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8/04/2016 199/2016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聲譽商標
      “A”或“A

      摘要

      1.聲譽商標的保護不僅限於該商標本身所屬的同類或相類似產品或服務,而是擴至其他類別的產品或服務。
      2. 享有聲譽的商標是指除了馳名外,對於消費者而言能產生一種特殊的吸引力,以及滿意程度。這種特殊的吸引力可以是基於品牌的長久優良歷史、巿場口碑、品質等因素而產生。
      3.”A”或”A”商標在酒類行業已得到廣泛的認識及認同,根據該商標在澳門本身的使用情況,可以肯定該商標在澳門有很高的知名度,而該知名度不僅限於有關酒類產品的消費群眾,而是超越了酒類,也為奢侈品消費群所認識,甚至乎是一般不喝酒的消費者也會知悉其存在及其知名度。
      4. 司法裁判上訴人以”A”及”A”為其產品及服務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然而由於該等商標屬於聲譽商標,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倘若在司法裁判上訴人的產品及服務中出現”A” 或”A”的標記,確實會令人產生誤解或混淆,尤其是令消費者聯想到它們與商標的真正擁有人的產品及服務有一定關聯。根據《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214條第1款c項的規定,有關商標享有聲譽商標的保護,從而應拒絕司法裁判上訴人提出商標的註冊申請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8/04/2016 1054/2015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緩刑的廢止

      摘要

      在緩刑期間,上訴人多次沒有遵守戒毒義務,從中可明顯總結出原審法院通過緩刑的適用而對上訴人重返社會不再犯罪所寄予的期望已完全落空,是次判決處罰的目的已不可能通過緩刑的方式來達到。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