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2/03/2006 155/2005-II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勞資關係
      - 周假
      - 補償

      摘要

      一、工作合同是雙務合同,通過一種相互性或互相依存的聯繫使雙方當事人構成義務。在這種勞動關係中,互動性建立於回報及勞動力的可支配性(所指的不是實質提供的工作)之間。
      二、工作關係體現在僱主與為其服務的工作者所定或應有的,與經提供或應提供的服務/工作活動,及該提供應進行之方式有關的行為、權利與義務的整體。
      三、嫌犯與工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因為被證實的是他們訂定清潔整棟大廈的工作協議,報酬為每月澳門幣3,000元。在工人工作期間,嫌犯有對大廈的清潔程度進行監督,但沒有對工人的工作方式作出具體指示,並曾經命令該工人到其他地區工作。
      四、必須在每一曆法上的星期賦予一日的周假、在每段時間內賦予其在星期日有一日的休息,這是不可被混淆的權利。
      五、如果工作者在每周休息日提供工作,應得到雙倍的報酬,欠缺支付就是觸犯輕微違反。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2/03/2006 2/2006/R 聲明異議
    •  
      • 表決 : 其他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2/03/2006 35/2006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2/03/2006 234/2005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鑑定證據
      - 小費
      - 在周假、年假和強制性假日中提供工作
      - 補償

      摘要

      一、鑑定證據的目的是當需要審判者不具備的(技術或科學)特別知識時,透過鑑定方法來理解和審理事實。
      二、已經證實工作者作為勞動報酬接收兩筆金額,一筆為固定金額,另一筆按從顧客收取的小費浮動的金額,應當認為這種(浮動)金額構成其工資。
      三、即使自願在周假、年假和強制性假日期間工作,也不意味著工作者放棄相應補償。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3/02/2006 308/2005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失效;審理時間
      - 對留待最後審理抗辯時方審理的判決的不可上訴性

      摘要

      《民事訴訟法典》第429條第3款規定,在清理批示中,法官因欠缺資料而決定留待最後方依據同條第一款之規定對其應審理之事宜作出裁判者,對該決定不得提起上訴。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趙約翰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賴健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