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3/11/2003 234/2002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商標
      - 組成
      - 識別效力

      摘要

      一、商標是認別向消費者提供的某一產品、並據以將該產品與同類產品相區分的標記,用於在市場競爭中保護其所有權人。
      二、商標可由以任何方式用於產品或其外殼之一名稱、圖形或徽章標誌或其組合式組成,以區別於其他相同或類似之產品。
      三、商人不僅有權賦予其所買賣的產品以商標(識別標記),而且在商標的組成上享有自由,可以採用其設計者或使用者之想像。
      四、以獨特及顯著方式互相配搭之顏色或與圖形、文字或其他要素配合使用之顏色,可以作為商標。
      五、法律並不反對以完全覆蓋產品表面之方式組成商標,條件是以普通消費者角度看,該商標具有識別效力。
      六、如果普通消費者經正常注意,可將具商標之產品區別於其他相同的或類似的產品,以避免混淆或輕易的錯誤,便存在真正的識別效力。

       
      • 表決 : 多數票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3/11/2003 255/2003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上訴審理範圍
      -假釋

      摘要

      一、 上訴法院祇解決上訴人在其上訴理由闡述書總結部份所具體提出的問題。
      二、 法院如認為被判徒刑者並未同時符合《刑法典》第56條第1款a項和b項所指的實質要件時,是不會對其給予假釋的。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6/11/2003 TSI 1169 (R) 司法上訴(中級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的行政訴訟案件)
    • 主題

      - 司法上訴範圍
      - 證據自由評價原則
      - 將事實納入一般處罰條款
      - 紀律處分科處中的自由裁量

      摘要

      一、在解決司法上訴中具體提出的問題時,法院沒有義務審查上訴人據以支持其主張成立而提出的全部理由公正與否。因為,當各當事方向法庭提出某一問題時,必在每一步驟求諸各種理由或依據以使其觀點成立,故重要的是法院對所提出的問題作出裁判。
      二、按照證據自由審查原則,行政機關在分析帶入程序之證據資料時,不遵守嚴格及形式標準,因此,對其要求的是作出審慎的價值判斷,同時又不忘記基本原則,尤其合法原則,謀求公共利益原則,保護市民權利原則,平等原則及公正原則。
      三、關於將事實納入或代入一般處罰條款,行政當局的審議行為須服從法院的審查,但是對於處分的科處、具體措施的酌科及選擇則不能這樣說,在此範疇內,存在著行政當局的自由裁量,其範圍包括作出或不作出處罰行為,以及在多個可能的種類及程度中作出選擇。
      四、在此最後的範疇內,因權力分立原則,對於在有關幅度內科處的處分之公正性不存在司法監督,在其確認過程中,法官不能將其審理權淩駕於擁有紀律權的實體之上,除非發現所科處的處分與所犯的錯失之間明顯不公正或明顯失度的偶發情形。因為在任何情形中,都不能將行政當局排除應作為其行為指南的公正原則及適度原則的行為正當化。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6/11/2003 224/2003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為賭博的高利貸罪
      - “死碼”

      摘要

      立法者希望藉為賭博的高利貸罪,避免圍繞博彩開展意在向博彩提供借款而牟利的其他活動。
      只要借款非用於博彩,提供借款者亦無牟利意圖(即使其目的是用於博彩),便無意以此犯罪要求提供借款之行為人負擔刑事責任(即使以牟利為意圖提供借款)。所懲處的,是那些向他人提供“財務手段”進行博彩並使之成為一種牟利活動的人。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6/11/2003 215/2003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7月22日第8/96/M號法律
      - 為賭博的高利貸
      - 附加刑的中止
      - 禁止進入賭博場地

      摘要

      根據7月22日第8/96/M號法律第13條及《刑法典》第219條第1款之規定,因觸犯為博彩之暴利罪而科處之主刑之暫緩執行,不包括按該法規第15條科處的禁止進入賭博場地之附加刑之暫緩執行。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賴健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