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4/03/2023 90/2023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3/03/2023 497/2022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3/03/2023 548/2022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周艷平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3/03/2023 678/2022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審查證據方面明顯有錯誤

      摘要


      聲明異議人在聲明異議中,僅是重複其在上訴書中已提出的問題,而所提出的事實及法律兩方面的內容要素,並無新的、重要的足以影響或得以改變法院的相關判斷。

      在重新分析本案的情況,尤其是原審法院所審查的各種證據,原審法院認定聲明異議人觸犯相關罪行並無錯誤,更遑論明顯錯誤。原審判決中並不存在聲明異議人所提出的“審查證據方面明顯有錯誤”之瑕疵。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周艷平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3/03/2023 114/2023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練功券」詐騙案
      刑罰特別減輕機制
      緩刑
      《刑法典》第66條
      《刑法典》第48條第1款

      摘要

      近期在本澳涉及以「練功券」騙取金錢的案件頻生,故法庭基於預防犯罪之迫切需要,在本案不可啟動《刑法典》第66條所指的刑罰特別減輕機制。另考慮到本澳極須預防類似詐騙相當巨額錢財的罪行的發生,如對嫌犯改判緩刑,實不能實現此項刑罰科處之目的(見《刑法典》第48條第1款有關緩刑與否的實質準則)。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周艷平法官